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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法律面前, 窮人xx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kito807    時間: 2010-8-3 14:39
標題: 法律面前, 窮人xx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100802/4/jhec.html

呢單新聞真係唔使多講喇, 有無搞錯呀! 醉酒駕駛已係好嚴重! 今次好彩無人受重傷同埋死, 但佢出事後仲要襲警同拒絕酒精測試, 咁都可以無事?! 有錢真係大晒?!!

咁香港同大陸有咩分別?! 仲有法治ga?!!
作者: 賓仔    時間: 2010-8-3 14:43
冇分別
作者: 麥麥    時間: 2010-8-3 15:59
師兄唔洗咁火ar...呢單野發生係香港,好合理喎..
自從回歸後..警察一直充當中聯辦保安和政府打壓弱小市民的劊子手...
今次呢件事恰恰証明..整體國家或社會風氣走歪了..沒有人可獨善其身...
若果再有警察覺得欺壓弱小市民都係打份工聽order做野...那麼..俾有權勢人士掌摑也是工作一部份
作者: 花子阿DEE    時間: 2010-8-3 17:02
4次狠撻芝娃娃 狗主虐畜囚兩月
(明報)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05:10
【明報專訊】中年漢凌晨在黃大仙 上村兒童遊樂場遛狗時,4次提起芝娃娃一雙後腿,擲向遊樂場設施,附近居民驚聞哀鳴聲查看揭發。男狗主昨經審訊後裁定虐畜罪成,被裁判官怒斥懦夫,即時入獄兩個月。

無骨折割瘀 漁署暫時照顧

愛護動物協會 發言人表示,芝娃娃傷勢已好轉,現由漁護署 暫時照顧。協會提醒若狗犯錯,狗主可找專業人士教導牠們,不應虐打牠們泄憤。

任職保安員的被告鄭會和(52歲),有一名患舌癌的同居女友,飼有兩隻芝娃娃。他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,指他於今年3月25日凌晨,在黃大仙上村達善樓外,將一隻狗拋向兒童遊樂場設施。

居於普善樓9樓的蕭先生昨供稱,當日在家看電視時,窗外突傳來「嘭」一聲及淒厲叫聲,探頭查看目擊一名身穿紅衣、身形略胖的男子,手執一隻狗的一雙後腿,整隻秤起擲向塑膠船形兒童玩樂設施的船頭。該男子約20分鐘內4次將狗擲向船頭、船上及花槽石屎牆身。他立即報案及衝落樓企圖喝止,惟該男子正帶兩狗逃離現場。

警員趕抵現場後,根據蕭描述追捕疑人,在達善樓地下發現被告,身旁有兩隻狗,其中一隻的右腿「拐下拐下」。警員拘捕被告,警誡下被告否認指控,聲言「隻狗之前已傷過」。

裁判官指出,被告與蕭先生描述的外形脗合,醫療報告指狗隻僅右腿乏力,無任何骨折或割瘀傷痕,即使傷勢不嚴重,被告已構成虐畜。

舌癌女友 求情指平日多愛惜

辯方指被告初犯,一時錯誤犯案,狗隻無永久傷勢,女友求情信指被告平日愛惜兩狗,她現需接受化療,被告是精神支柱,請求法庭輕判。

裁判官認為狗仔「好彩」才無嚴重傷害,直斥被告出手非輕,是懦夫行為,法庭絕不容許,重判監禁兩個月。

【案件編號:KTCC2955/10】
作者: chuen3182    時間: 2010-8-3 17:20
唉!!!這個香江現在是什
作者: odinmusashi    時間: 2010-8-3 19:15
All men are equal, but some are more equal than the others.

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只是有錢人更平等而已。
作者: breakice    時間: 2010-8-3 20:01
今時今日仲諗住靠法律就死得!
作者: loudspeaker    時間: 2010-8-3 20:29
有 $ 真系好,大家努力向上,好有正面作用。
5 系好似 heading, 0甘

法律面前, 窮人xx
作者: 馬神    時間: 2010-8-3 20:33
原帖由 loudspeaker 於 3-8-2010 20:29 發表
有 $ 真系好,大家努力向上,好有正面作用。
5 系好似 heading, 0甘

法律面前, 窮人xx

有 $ 真系好,大家努力向上,好有正面作用。
LOUDSPEAKER 兄好樂觀 !
作者: loudspeaker    時間: 2010-8-3 20:38
原帖由 馬神 於 2010-8-3 20:33 發表

有 $ 真系好,大家努力向上,好有正面作用。
LOUDSPEAKER 兄好樂觀 !g" />" />jhlkj  



HK 已經進入 “人治” 了嗎?跟 大 6 有分別嗎?
法治都 CEPA
作者: 228華    時間: 2010-8-3 21:07
有高學歴女士醉打警察lee單野令我想起句(朝中有人好辧事)
因她深明香港法律之玩法
作者: 馬神    時間: 2010-8-3 21:09
原帖由 loudspeaker 於 3-8-2010 20:38 發表



HK 已經進入 “人治” 了嗎?跟 大 6 有分別嗎?
法治都 CEPA


哈哈, 細細個d 大人已經同你講, 努力讀書, 大個就可以搵多d $$$$$$

所以錢真係好重要, 大家努力揾錢咪可以有公平lor
作者: 228華    時間: 2010-8-3 21:16
原帖由 馬神 於 2010-8-3 21:09 發表


哈哈, 細細個d 大人已經同你講, 努力讀書, 大個就可以搵多d $$$$$$

所以錢真係好重要, 大家努力揾錢咪可以有公平lor

除左有$,仲要有背景,有地位,有勢力人士幫忙......
作者: 馬神    時間: 2010-8-3 21:25
原帖由 228華 於 3-8-2010 21:16 發表

除左有$,仲要有背景,有地位,有勢力人士幫忙......


hehe , 我有背景,有地位,有勢力人士幫忙
係冇錢......
作者: awyh    時間: 2010-8-4 00:29
原帖由 228華 於 2010-8-3 21:07 發表
有高學歴女士醉打警察lee單野令我想起句(朝中有人好辧事)
因她深明香港法律之玩法hgjD141" />" />hj


咁個官都深明職場的遊戲規則,試下如果佢判左個女被告坐監,睇下佢之後返工會唔會有好日子過。
作者: 佐治男孩    時間: 2010-8-4 03:13
原帖由 kito807 於 2010-8-3 14:39 發表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100802/4/jhec.html

呢單新聞真係唔使多講喇, 有無搞錯呀! 醉酒駕駛已係好嚴重! 今次好彩無人受重傷同埋死, 但佢出事後仲要襲警同拒絕酒精測試, 咁都可以無事?! 有錢真係大晒?! ...


法律真是很難平等。這個裁定,一定會引起很多猜疑,也許香港的司法制度正在受到考驗,希望香港能有一個比較公平的社會。

在國外,不平等也同樣存在。我剛到美國時,華人陳果仁被白人以爲是日本人而被殺害,那兩位兇手也只是判罰錢。

在加州,警察非常喜歡殺死或毆打亞裔,特別是越南人,每一兩年就會發生一次,向來不用負責,也不會給炒,頂多是政府賠錢了事。警察殺人,納稅人買單,司空見慣!

社會就是這樣不公!
作者: 228華    時間: 2010-8-4 14:49
原帖由 awyh 於 2010-8-4 00:29 發表


咁個官都深明職場的遊戲規則,試下如果佢判左個女被告坐監,睇下佢之後返工會唔會有好日子過。

有好日子過又如何,人生是為他人卑弓屈膝嗎
作者: clerkb    時間: 2010-8-4 15:04
原帖由 佐治男孩 於 2010-8-4 03:13 發表 法律真是很難平等。這個裁定,一定會引起很多猜疑,也許香港的司法制度正在受到考驗,希望香港能有一個比較公平的社會。在國外,不平等也同樣存在。我剛到美國時,華人陳果仁被白人以爲是日本人而被殺 ...

同意, 但是美國的傳媒壓力下, 不是應該較公平嗎 ?
作者: clerkb    時間: 2010-8-4 15:06
好像律政司方面已提出覆核了
作者: Ning    時間: 2010-8-4 15:24
原帖由 clerkb 於 4/8/2010 15:04 發表

同意, 但是美國的傳媒壓力下, 不是應該較公平嗎 ?


美國的傳媒 . . . . 唉 also a government machine.
作者: Ning    時間: 2010-8-4 15:27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100803/4/ji2l.html
作者: 馬神    時間: 2010-8-4 16:00
原帖由 clerkb 於 4-8-2010 15:06 發表
好像律政司方面已提出覆核了


可能只係門面功夫, 做俾人睇
作者: clerkb    時間: 2010-8-4 16:02
原帖由 馬神 於 2010-8-4 16:00 發表 可能只係門面功夫, 做俾人睇

可能, 因為太大壓力了
作者: clerkb    時間: 2010-8-4 16:03
原帖由 Ning 於 2010-8-4 15:24 發表 美國的傳媒 . . . . 唉 also a government machine.

真的如此糟糕 ?!
作者: 馬神    時間: 2010-8-4 16:05
原帖由 clerkb 於 4-8-2010 16:02 發表

可能, 因為太大壓力了


係呀, 輿論俾左壓力佢地, 佢地可能都係做D 野... 廢是俾人話佢地唔做野... 去到底可能又係講D 門面理由,話乜冇理據支持之類既說話就草草了事.....
作者: loudspeaker    時間: 2010-8-4 16:51
" 考慮到被告有好的學歷及家庭背景,認為她應該接受治療,因此不考慮判監 "
大佬諗左好耐, 屎坑橋都出埋, 又重審,
搞飧晏o者, 放過佢啦
作者: laputa99    時間: 2010-8-4 17:01
香港啲法官對有學歷, 有高尙職業就會加分, 完全不是針對案件審. 對人不對事
作者: 馬神    時間: 2010-8-4 17:06
其實唔係應該佢接受過好的學歷及家庭背景, 更加應該嚴懲, 咁即係話佢讀咁多書, 都唔知乜叫岩同唔岩... 點解要俾機會佢呢?
有好既家庭背景又點? 即係家庭背景唔好既人, 犯同樣既事就要罰? 呢個係乜道理??
作者: awyh    時間: 2010-8-4 18:41
原帖由 228華 於 2010-8-4 14:49 發表

有好日子過又如何,人生是為他人卑弓屈膝嗎" />" />


係職場入面,我都唔知見過幾多人(應該話係狗先啱),用呢種工作態度,就可以平步青雲。

相反,我自己,做咁多年,梅咁多年!
作者: awyh    時間: 2010-8-4 18:43
原帖由 馬神 於 2010-8-4 16:05 發表


係呀, 輿論俾左壓力佢地, 佢地可能都係做D 野... 廢是俾人話佢地唔做野... 去到底可能又係講D 門面理由,話乜冇理據支持之類既說話就草草了事.....



應該係不了了之左佢就算,香港人好快會唔記得呢件事,到時就咩事都無發生過!
作者: v3chow    時間: 2010-8-4 21:25
算把啦, 香港D法律一向如此, 鬼叫我香港一早跟英國佬法律咩.
我舉一個例子你地一定明白英國佬法律深層意義:
包攬訴訟: 在香港/英國是犯法的, 但美國/其他非跟英國法律地方是合法的.
什麼是包攬訴訟? 就是律師的收費基於客人最後訴訟成功所得賠償的約干比例, 多少由律師與客人雙方事前協定.
如果敗訴, 一般都會不收費.
這種訴訟收費方法, 本來好適合無錢請貴律師的窮人, 就算敗訴, 最多都係比堂費.
可惜英國佬法律深層精神根本是保障既得利益者/貴族既利益, 有錢自然可以請到最top既律師幫自己, 這個看似公平的制度其實是變相増加有錢人打官司既勝算.
所以聰明的英國佬一早睇通這一點, 老早就立法禁止包攬訴訟, 意思係唔比你班窮鬼起圍. 當然佢地會用"道德"同你講律師打官司如果因為錢, 會變成好唔道德.

仲有一個例子:
求請信, 同一封信由社會名人寫或由一個小市民寫, 大家都知道分別同影響力有分別啦, 雖然我都覺得唔公平, 但無法子, 因為法律本身對公平既定義同我地道德上既公平係唔同既.
作者: 佐治男孩    時間: 2010-8-5 02:40
原帖由 clerkb 於 2010-8-4 15:04 發表

同意, 但是美國的傳媒壓力下, 不是應該較公平嗎 ?


不會,情形還是一樣。除非有暴動,否則不會有什麽改變。亞裔人比較溫和,不像黑人動不動就暴動和搞事,所以不會有公平,就像前陣子的李文和冤案
作者: 花子阿DEE    時間: 2010-8-6 17:37
包致金姪女的襲警案維持原判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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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商台)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 17:00

[url=]終審法院
[/url]法官包致金姪女的襲警案判刑覆核,裁判官阮偉明決定維持原判


作者: 花子阿DEE    時間: 2010-8-6 17:38


[ 本帖最後由 花子阿DEE 於 2010-8-6 17:39 編輯 ]
作者: 佐治男孩    時間: 2010-8-7 06:57
原帖由 花子阿DEE 於 2010-8-6 17:37 發表
包致金姪女的襲警案維持原判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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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商台)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 17:00

終審法院
法官包致金姪女的襲警案判刑覆核,裁判官阮偉明決定維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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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天理
作者: 馬神    時間: 2010-8-7 08:46
原帖由 花子阿DEE 於 6-8-2010 17:37 發表 包致金姪女的襲警案維持原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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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商台)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 17:00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姪女的襲警案判刑覆核,裁判官阮偉明決定維持原判。 ng015h ...
意料之內
作者: allanccl    時間: 2010-8-7 21:54
testing
作者: dicksonyk    時間: 2010-8-8 10:52
原帖由 v3chow 於 2010-8-4 21:25 發表
算把啦, 香港D法律一向如此, 鬼叫我香港一早跟英國佬法律咩.
我舉一個例子你地一定明白英國佬法律深層意義:
包攬訴訟: 在香港/英國是犯法的, 但美國/其他非跟英國法律地方是合法的.
什麼是包攬訴訟? 就是律師的收 ...
讀到閣的POST, 覺得相當之同意, 以前未有想過這問題.......
作者: dicksonyk    時間: 2010-8-8 10:54
原帖由 v3chow 於 2010-8-4 21:25 發表
算把啦, 香港D法律一向如此, 鬼叫我香港一早跟英國佬法律咩.
我舉一個例子你地一定明白英國佬法律深層意義:
包攬訴訟: 在香港/英國是犯法的, 但美國/其他非跟英國法律地方是合法的.
什麼是包攬訴訟? 就是律師的收 ...
讀到閣下這個POST, 相當之同意, 以前未有想過這問題.......
作者: dicksonyk    時間: 2010-8-8 11:00
原帖由 花子阿DEE 於 2010-8-6 17:37 發表
包致金姪女的襲警案維持原判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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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審法院
法官包致金姪女的襲警案判刑覆核,裁判官阮偉明決定維持原判。

ng015h ...
一早都知到這個結果啦, 根冇上係製度上出問題, 有咩可能比番阮官覆核呀, 點可能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呀, 一早就上訴啦, time wasting.
作者: nicnic0523    時間: 2010-8-12 18:44
原帖由 v3chow 於 2010-8-4 21:25 發表
算把啦, 香港D法律一向如此, 鬼叫我香港一早跟英國佬法律咩.
我舉一個例子你地一定明白英國佬法律深層意義:
包攬訴訟: 在香港/英國是犯法的, 但美國/其他非跟英國法律地方是合法的.
什麼是包攬訴訟? 就是律師的收 ...


原來有咁大分別 ... 唉 法律 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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