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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姚潔貞的奧運門票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bunbun    時間: 2015-6-22 07:49
標題: 姚潔貞的奧運門票
文匯報        2015-06-22

姚潔貞的奧運門票        

明年8月舉行的里約熱內盧奧運會,對於香港不少田徑運動員而言是一道難以跨越的障礙,因要參加奧運會便要達到當屆的參賽標準。近年香港的田徑水平已有飛躍提升,最突出是男子4×100米接力隊,他們在亞洲已有力跟中、日、韓等傳統強隊抗衡,更踏上了 2012年倫敦奧運的賽道,十分難得。

在上月初,香港田徑界又傳來好消息,香港女子長跑好手姚潔貞在布拉格馬拉松跑出自己的個人最好成績:2小時38分24秒,並獲得明年里約奧運女子馬拉松比賽的門票。她是香港第四位有資格參加奧運女子馬拉松賽的跑手,前三位分別是伍麗珠、長谷川遊子和陳敏儀(現仍保持2小時35分49秒的香港紀錄)。

姚潔貞這張奧運門票得來不易。香港的長跑運動長期以來水平不高,在國際賽上難獲佳績,這意味着無法取得資助,贊助商的支持亦有限,多是贊助一些比賽用品之類,對解決生活問題無補於事。香港的長跑運動員是完全的業餘運動員,在艱苦的訓練和比賽後仍要上班賺錢,靠自己那份職業餬口。

以姚潔貞為例,她本身是一名護士,平日要輪班工作,有時日夜顛倒,但仍要參加艱苦練習。以她的水平,每周要跑100公里或更多,平日還要苦練速度,不是練幾百米,而是10個或更多的5公里極速跑,艱苦程度外人難以理解。她現在為了準備明年奧運,毅然放棄事業,只能靠丈夫的收入來維持生計,香港長跑運動員這種辛酸難以向外人言表。香港馬拉松名將蔡達明曾言:「在香港做運動員難,做長跑運動員更難。」這是他們的心聲。

馬拉松是向人體極限挑戰的運動,尤其香港的長跑運動員,他們是真真正正的業餘跑手,或是非專業運動員,能够在3小時內跑畢一個馬拉松,這實在是很了不起的成就!■資深體育記者 朱凱勤

作者: 多咀鳥    時間: 2015-6-22 08:00
祈願大家對澳運香港長跑代表不要給與大太的壓力
她絕不會欺場
作者: Johnny1977    時間: 2015-6-22 11:10
本帖最後由 Johnny1977 於 2015-6-22 11:12 編輯

可惜政府支援嚴重不足, 什至康文署某些職員濫用權力, 阻止跑友係運動場練習, 早前係大埔運動場那位場地經理張兆榮先生, 引用場地條例, 不淮在運動場作田徑訓練, 要求我們離開跑道, 那時下午人數不多, 我們亦只有約20人連同7位小朋友, 只用了8條線道最外的2條, 經警告後, 我們已立即離開跑道, 移往沒有人的熱身區空地練習, 但張先生竟然報警處理, 當然, 警察先生明白事理的, 只登記資料, 沒有要求我們離開....我們練完離開時, 打算向康文署反映意見, 要求張經理提供姓名, 讓我們寫信反映, 但張先生竟然再次報警, 說我們等收傳票, 當然, 警察到來亦是勸喻雙方.....之後從運動場其他跑友得知張先生姓名, 及得知他經常報警, 一星期內曾報警3次, 過往已發生多次與其他跑友言語衝突, 所以很多跑友都怕了他, 而且他是工會主席, 跑友說投訴他也沒用的........幸好, 他在上星期調離大埔運動場, 去另一地方註守
作者: 多咀鳥    時間: 2015-6-22 12:33
Johnny1977 發表於 2015-6-22 11:10
可惜政府支援嚴重不足, 什至康文署某些職員濫用權力, 阻止跑友係運動場練習, 早前係大埔運動場那位場地經理 ...

樹大有枯枝.這些按本子辦事的公務員大家會氣上心頭
但亦有不少駐場經理很有人情味.
我想信這位主席不會對家豪伉儷的操練帶來影響.
作者: eric798    時間: 2015-6-24 09:34
多咀鳥 發表於 2015-6-22 12:33
樹大有枯枝.這些按本子辦事的公務員大家會氣上心頭
但亦有不少駐場經理很有人情味.
我想信這位主席不會對 ...

這係嚴重干預香港體育發展的事件
為何不去申訴專員反映?
作者: 多咀鳥    時間: 2015-6-24 12:38
eric798 發表於 2015-6-24 09:34
這係嚴重干預香港體育發展的事件
為何不去申訴專員反映?

大家並不在現場,而且家豪亦想息事寧人,
所以大家多加支持香港長跑代表,送上祝福和慰問已經很好了
作者: Johnny1977    時間: 2015-6-24 17:23
本帖最後由 Johnny1977 於 2015-6-24 17:32 編輯

對, 既然張經理都調走左, 事情應該告一段落.
在於張經理角度, 運動場是供人緩跑, 而非訓練, 好難投訴佢有錯,
在於跑友角度, 係運動場練習可避免受傷機會, 而且效果最好, 只要不影響其他人, 為何要禁止呢?
如果我係公園練快跑, 反而對我及其他市民造成更大危險, 那麼, 市民不在運動場練習, 那應該在那裡練習呢?
如果每一個團體都BOOK場練習, 香港那麼多跑會, 連同學校運動會, 團體, 足球BOOK場, 那一般市民更加沒機會使用運動場了,
我只能說張經理在法理層面上沒有錯, 但做法太死板, 有點不近人情, 而康文署的運動埸使用條例有點灰色地帶, 變相影響市民係體育上既發展.

很多時, 一些政府公務員做事死板, 引致市民不滿, 間接影響政府同埋市民關係; 當然, 亦有大部分公務員做事懂得變通, 方便大眾, 自然大家都高興.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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