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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的重點, 是說很多香港人去過世界各地跑馬拉松之後, 他們明白香港馬拉松有很大的改善空間. 他們嘗試和田總等主辦單位反影, 但最後賽事都沒有很大的進步. 於是這班有心人便走出來另起爐灶, 希望辦到一個理想的香港馬拉松. 他們想用行動証明, 主辦單位聲稱的困難, 不是不能克服的.
文章最後一段, "渣馬權貴此時一定是藐藐嘴:「搞個10K賽,就也文也武,班細路太天真。」渣馬權貴,你們企穩,地下有條裂痕。" 是想說這只不過是一個開始, 他們會繼續努力, 証明給主辦單位看, 不是做不到, 只是他們不去做.
看到樓上一些朋友的comment, 我很想提出幾點討論一下.
1. 很多人對全城街馬主辦單位的動機有懷疑, 能說出他們有什麼實際利益嗎?
2. 如果你的志願是做警務署長, 起碼要由見習督察開始. 現在便批評他們第一個主辦的賽事只是一個10k賽, 不是馬拉松, 會不會太苛刻呢. 事實上, 渣馬也要到第4年才有3個不同距離的比賽. 始外, 作為第一次主辦10k賽事, 確已經比很多其他本地10k賽事出色.
3. 如果他們真的辦到一個令很多市民一同參與的市區馬拉松, 那對改善香港長跑賽事的質素, 鼓勵市民運動的風氣, 加強人與人之間的距離, 不是很有幫助嗎? 最後得益的, 還不是我們香港跑友和大眾市民, 那我們不是應對他們加以鼓勵, 提出正面的意見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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