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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ogikin兄,
1. "如果是不想被較慢選手拖慢, 在香港的比賽, 唯一的方法是自己最早去等起步" 是對的, 但不是我這兒想討論重點.
2. "是不是不可能 2000人一組, 另一組10000人的" 我也不知道, 也未必不是絕無可能.
又或是分多1組至3組? 又或是用4:30, 5:00作分水嶺, 我也不介意? 遊戲規則真無所喂.
但不執行規則卻令比賽不公, 而矛頭一定是大會, 因它只說卻不做, 令衝突/問題發生.
大會說最佳成績曾少於04:00:00可以入挑戰組. 今年約6千人報挑戰組, 只有約2千人跑入4小時. 另外4千人情況是怎樣呢? 即或再寬容估計當中有一千多人PB曾少於4小時, 另二千多人何解能被批准入挑戰組呢? 這大群不qualify的人佔總人數也近四成吧! 問題是否嚴重? 他們有幾多是知道或扮唔知規則呢? 大會若再看不出問題, 我估以後挑戰組可能有九千人, 1組卻只有三千人. 點解? 因人知道規則不用守, 卻得着好處, 就只会令更多人(什至全部人, 包括守規則的人)也不守法了. 對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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