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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rise post17和39都是絕好意見和問題所在.
另, 我完全明白和理解因受傷/狀態唔好等原因, 有sub4能力既人唔一定可以達到目標. 但現在over2成挑戰組人是跑over5小時. 若不是意外或不清楚規則, 這批擺明貪小便宜和阻住地球轉的慢選手, 特別是重點擺明不守規則的, 講衰點, 是否應該拿去打靶呢?
規則難有完美, 大家也可討論. 但即或輕輕的要求報名者填上PB時間和哪賽事(規則B)也比現在什麼Best Time / Estimated Finish Time (規則A)好很多了. 因為起碼不會有over2成挑戰組人是跑over5小時那麼肉酸和不公. 但現在規則A, 跨張點說什至那些距離2-3K也要坐Taxi的富太也理論上可以報挑戰組, 因只是估計嘛, 我明騙你又如何?
外地賽事也有分時間區(規則C), 當然也可能有人騙大話, 但也不致於像現在66%選手不達標這麼樣衰吧!
ChowChow, 不要說你入到前6,000名, 當自己夠資格, 報挑戰組. 見到今年咁恐怖情況, 第12000名的也死人都報挑戰組la. 又無人理, 為何要塞過係市區鬧市跑? 到時所有人報挑戰組, 無人報一組就好笑! 現在每個人都可以對Best Time / Estimated Finish Time有自已definition, 就好似你話你入到前6,000名, 當自己夠資格一樣.
[ 本帖最後由 winwin 於 2012-2-9 23:18 編輯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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